首页 / 汽车 / 正文

战争进入新阶段,哈马斯愿意交换囚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17 22:48  浏览次数:19 来源:本站编辑    

利雅得/加沙:

哈马斯在加沙地带的领导人叶海亚辛瓦尔(Yahya Sinwar)周六表示,该组织准备“立即”交换囚犯,因为以色列表示,随着对加沙的大规模轰炸,其战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辛瓦尔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准备立即进行囚犯交换协议,其中包括释放以色列监狱中的所有巴勒斯坦囚犯,以换取巴勒斯坦抵抗组织关押的所有囚犯。”

联合国警告称,以色列军队进入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超过24小时后仍在行动,可能会有数千名平民死亡。

据以色列官员称,哈马斯武装分子10月7日越过加沙边境发动袭击,造成1400人死亡,并扣押了220多名人质,以色列随后发动了轰炸行动。

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卫生部表示,自那以来,以色列的空袭已造成7703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平民,其中3500多人是儿童。

这是自2005年以色列单方面从巴勒斯坦领土撤出军队和定居者以来,加沙地带发生的第五次冲突,也是最致命的冲突。

以色列升级轰炸并切断通讯后,加沙爆发地面战斗

联合国人权事务负责人Volker Turk警告说,“在加沙大规模地面行动可能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并表示“数千名平民”可能会死亡。

对哈马斯的猛烈打击为以色列地面部队加强在加沙地带的行动提供了掩护。以色列军方星期六晚间说:“从星期五傍晚开始,装甲部队、战斗工兵和步兵组成的联合作战部队一直在加沙地带北部的地面上行动。”

“我们已经进入了战争的新阶段,”国防部长Yoav Gallant周六表示。“昨晚,加沙的地面震动了。我们在地面上和地下都进行了攻击,”他暗指哈马斯在加沙地下建造的隧道网络。

哈马斯武装派别表示,如果以色列释放所有关押的巴勒斯坦囚犯,他们准备释放被绑架的人质。

Ezzedine al-Qassam旅的发言人阿布·奥贝达说:“我们为手中的大量敌方人质付出的代价是清空(以色列)监狱里所有的巴勒斯坦囚犯。”

他说:“如果敌人想一口气结束这批在押人员,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它想一步一步来,我们也准备好了。”他补充道。

以色列军方表示,大约229名人质被扣押在加沙地带,其中许多是外国人或双重国籍。

本周早些时候,该旅称“近50名”人质在以色列空袭中丧生。

随着以色列加强对哈马斯的战争,人们对人质命运的愤怒与日俱增,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同意会见人质家属的代表,他们要求了解政府将如何处理这场危机。

内塔尼亚胡没有承诺任何交换协议,但向他们保证,以色列将“用尽一切办法把他们带回家”。

加沙官员说,一夜之间,数百栋建筑和房屋被完全摧毁,数千栋房屋受损。此外,阿拉伯海湾国家周六警告以色列不要在加沙地带进一步采取地面行动,沙特阿拉伯谴责陆地入侵是“不合理的”,阿曼谴责可能的“战争罪”。

联合国压倒性地呼吁以色列和哈马斯休战

沙特外交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沙特“谴责并谴责以色列进行的任何地面行动,因为它们对巴勒斯坦平民的生命构成了威胁”。

它警告“继续对兄弟的巴勒斯坦人民进行这些公然和不合理的违反国际法的危险”,并警告“对该地区的稳定产生严重影响”。

卡塔尔外交大臣穆罕默德·本·阿卜杜勒拉赫曼·阿勒萨尼(Mohammed bin Abdulrahman Al-Thani)在Twitter上表示,“以色列的地面行动升级将对平民造成可怕后果,并对人道主义和经济造成毁灭性影响。”

阿曼指责以色列在加沙犯下“战争罪”,并警告不要再采取任何地面行动。

阿曼官方通讯社(Oman News Agency)发表的一份外交部声明称,以色列“对加沙地带残酷战争的升级构成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阿曼也对大规模陆地入侵的不稳定影响发出警告,而卡塔尔表示,“地面升级”将危及“加沙平民和人质的安全”。

卡塔尔外交部的一份声明表示,“完全拒绝对加沙地带进行不分青红皂白的轰炸,以及强迫其人民流离失所的企图”。

卡塔尔最高外交官表示,“释放平民人质的调解努力”和“结束战争”正在进行中。

根据美国斡旋的《亚伯拉罕协议》(Abraham Accords),阿联酋于2020年与以色列建立了外交关系。阿联酋外交部的一份声明称,阿联酋“谴责以色列的地面行动”。它补充说,阿布扎比要求“立即停火,以确保平民和民间机构不成为攻击目标”。“当务之急是结束军事行动升级,保护平民。”

科威特指责“任何对加沙的地面入侵……将证明以色列占领决心继续对兄弟的巴勒斯坦人民犯下罪行”,根据外交部声明。

由六个成员国组成的海湾合作委员会谴责加沙的军事升级“违反了国际法”,并敦促立即停止敌对行动。

声明:本站信息均由用户注册后自行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粤ICP备15111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