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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经共体法庭:FG侵犯了EndSARS抗议者的权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4 14:03  浏览次数:0 来源:本站编辑    

西非经共体共同体法院周三裁定,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侵犯了Obianuju Catherine Udeh和另外两人的人权。

法院认定尼日利亚违反了《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第1、4、6、9、10和11条,这些条款具体涉及生命权、人身安全、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禁止酷刑、国家调查的义务以及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法院下令支付N2m作为侵犯其权利的赔偿,并补充说,应对这些罪行负责的安全人员应被起诉,并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报告为执行这一判决所采取的措施。

申请人Obianuju Udeh、Perpetual Kamsi和Dabiraoluwa Adeyinka指称,这些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10月20日和21日拉各斯州Lekki收费站和平抗议期间。拉梅>

第一名申请人Udeh声称,士兵向抗议者开枪,造成死亡和受伤,她直播了这一过程,随后收到威胁电话,迫使她躲藏起来,最终获得庇护。

第二位申请人负责抗议者的福利,她描述了士兵如何在停电后开始射击,导致她因警察的催泪瓦斯而住院。

第三名申请人声称,她险些遭到枪击,看到士兵拒绝救护车进入,后来又看到医院对受害者照顾不足。

她辩称,她和她的同事接管了受害者的照顾,她面临着持续的威胁和监视,据信是被告的代理人。

申请人指称,在2020年10月20日和21日在拉各斯州Lekki收费站对尼日利亚警察部队非典型肺炎部队进行和平抗议期间,被申请人犯下了若干侵犯人权的行为。

在法院发给我们记者的一封电子邮件中,法官科罗马·森古(Koroma Sengu)表示,法院驳回了《人权公约》第四条所保障的生命权受到侵犯的指控。

信件中写道:“西非经共体共同体法院于2024年7月10日裁定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侵犯了Obianuju Catherine Udeh和另外两人的人权。法院认定尼日利亚违反了《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第1、4、6、9、10和11条,这些条款具体涉及生命权、人身安全、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禁止酷刑、国家调查的义务以及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宣读判决的法官报告员Koroma Mohamed Sengu法官说,法院驳回了关于侵犯《人权公约》第4条所保障的生命权的指控。

“然而,他说,被告必须向每位申请人支付200万奈拉,作为对其人身安全、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调查侵犯人权行为的义务和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的赔偿。

“此外,被告必须遵守《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所规定的义务,调查和起诉对这些侵犯行为负责的代理人,并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报告为执行这项判决而采取的措施。”

法院表示,被告否认了申请人的所有主张,并表示:“示威者于2020年10月20日以非典示威为幌子,在Lekki收费站非法集会。”

答复国还说,其特工遵守严格的交战规则,没有开枪或杀害抗议者。

该组织称,第一申请人通过播放音乐和使用她的Instagram页面煽动人群,以激起对执法部门的不满,因为执法部门正在搜捕博科圣地的逃犯和土匪。

“被告辩称,第二位申请人提供后勤及福利支援,显示她支持暴力抗议。它声称,在警察到达之前,士兵们在场是为了恢复和平,否认对抗议者造成任何伤害,并拒绝救护车进入,”法院说。

答辩人还否认第三名申请人的存在是和平的,声称其意图是使暴力升级。

FG认为,伤者的治疗和护理是由拉各斯州政府管理的,并提出申请人没有提供可信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索赔或寻求的救济。所罗门Odeniyi

《PUNCH》杂志记者所罗门有五年报道犯罪、司法和国防案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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